本報訊 按照國家消防救援局黨委的工作部署,近日,全國消防救援隊伍統一推出《消防救援機構便民利企八項措施》(以下簡稱八項措施)(就八項措施答記者問詳見今日五版),涵蓋簡化辦事流程、規范監督檢查、優化執法方式、提升專業服務等方面內容,為保障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,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。
八項措施具體如下:
簡化公眾聚集場所申報材料。對于僅變更場所名稱、法定代表人的公眾聚集場所,申報時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,說明變更情形后,可以不提供場所平面布置圖、場所消防設施平面圖,消防救援機構直接辦理安全檢查許可文書并依法開展現場核查。
嚴格控制消防監督檢查頻次。將專項整治全面納入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消防監管,未列入檢查計劃或無法定事由的,一律不得開展監督檢查。同一單位在年度內首次消防監督檢查未發現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,除舉報投訴核查等特殊情況外,本年度內可以不再實施消防監督檢查。
公開消防監督檢查計劃結果。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每年公布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檢查計劃,每月公布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檢查單位名錄,向社會公開消防監督檢查結果。在實施監督檢查前,可以提前告知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。
推行柔性消防執法。消防救援機構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,涉及責令改正的,要說明整改要求;涉及行政處罰的,要闡明處罰依據和自由裁量的情形;處罰決定書送達時,要說明法律救濟途徑。
電子送達執法文書。為便于當事人及時收到執法文書,經受送達人同意,消防救援機構可以采用電子郵件、移動通信、互聯網通訊工具等能夠確認其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,將執法文書送達受送達人。
縮短注冊消防工程師許可時限。申請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執業,對于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將審查和作出注冊決定的時限從原規定的不超過20個工作日,縮短為不超過10個工作日。
優化消防職業技能鑒定程序。對通過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鑒定報名條件審核的人員安排在3個月內參加鑒定考核,每名考生的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。考核次日公布成績,鑒定考核合格人員在次月3個工作日后即可下載打印成績合格電子憑證。
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。各級消防救援機構可以依單位申請開展消防技術指導服務,采用輔導、提醒、建議、示范等方式,對單位消防管理、宣傳培訓、巡查檢查、隱患整改等予以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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